委托担保协议书(精选26篇)
5.2 甲方法定代表人须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若甲方主要技术权利人为第三人,该第三人原则上也应向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3 除上述两项外,甲方还须按照乙方担保额的 %或按固定金额 元向乙方支付履约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有其他违反本委托担保合同的行为,定金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无违约行为,定金归还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6.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6.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应收账款明细(含应收账款账龄)。并在工作日内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督检查和书面监督检查。以动产抵(质)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抵(质)押物的状况说明。
6.4 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6.5 资本结构及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申请破产等,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6 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甲方不得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在该情形出现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 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6.7.2 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6.7.3 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6.7.4 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7.5 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6.7.6 甲方发生其他不利于乙方实现追偿权的事项。
第七条 提前清偿或提存
7.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7.1.1改变资金用途;
7.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1.3 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7.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7.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1.7 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7.1.8 拒不接受乙方保后检查或在乙方保后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
7.1.9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 若贷款人未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有权处置反担保物并选择将处置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及费用或转为定期存单质押或进行提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8.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致使甲方代为偿还借款的,除应当赔偿乙方代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并按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行使追偿权,甲方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反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反担保物等的费用)。
8.3 甲方违反6.1、6.3、6.5、6.6、6.7项约定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担保费金额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通知和通讯
10.1 双方所做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
10.2 任何一方改变联系人或联系方法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系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一条 生效
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担保协议书 篇12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黄骅市兴业模具担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_号《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所约定的债务及因甲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委托担保期间:从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与贷款人签订与此对应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时,甲方应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担保费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间,应按到位资金的_____%以转帐或委托代款人从贷款中转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1、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甲方,来源于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担;
2、用以清偿乙方为甲方承担的代偿债务;
3、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4、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组织发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应每月按时向乙方抄送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即为甲方违约;
2、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代偿全部款项,包括主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违约金,按甲方未履行贷款额的_____%计算;
(3)乙方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4)滞纳金,日滞纳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项的_____%计算,计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条下1、2条所约定的款项止;
(5)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仍应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