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合同(精选16篇)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 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性质
1.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
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委托代办合同 篇5
委托方∕代理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地址: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或收款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因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二手房银行按揭的相关流程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及第三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相
关法律文件及通知以邮件形式邮寄至甲乙双方以上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咨询、办理该物业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乙方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到国家商业银行及房地
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
二、甲方所购房屋状况:甲方所购房屋位于南宁市 (以
下简称“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_ ________元整 (¥ );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原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权证号: 。(上述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三、甲方申请按揭贷款事项: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贷款类型为【 】商业银行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其他: 。(最终贷款金额及年限以贷款机构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贷款金额于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由贷款机构直接划入丙方指定账户,贷款发放时间以贷款机构指定时间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由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
日内以现金补足交至 方。如甲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应于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 】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费用包含
委托代办服务佣金和代付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 】支付委托代办服务佣金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办理该宗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所有税、费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由 承担,该费用于 之前预交给乙方,并由乙方代为缴纳给相关部门(以有关部门实际收取数额为准,多退少补)。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自身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甲方须于 之前,将所购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存入乙方银行监管账户或乙方指定银行监管账户代为托管,待该物业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甲方见到本人名下之【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由乙方或监管方转交给丙方;【 】直接支付给丙方。(以上款项以丙方或乙方出具收据为准)(如甲方已付首期款少于房屋总价减去银行承诺贷
款之金额,则甲方首期款相应增加)
3、甲方应按时支付代办服务佣金,否则,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迟延交存购房首付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迟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抵押登记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如因贷款人资信或该物业产权原因不符合贷款银行要求,导致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
方责任致使委托事宜无法或者不必要完成的,乙方无需返还代办服务佣金。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丙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并于签定本合同后及时办理委托相关事项;
3、乙方应对所代收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4、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完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权证资料、按揭返还资料交付甲方。
七、丙方同意甲方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并于签定本合同时将该物业的原【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提供给乙方;丙方应在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内积极配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丙方原
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造成贷款迟延发放,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时止。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如因甲方或丙方不及时履行义务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限顺延。
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署(代理人): 受托方: 第三人(丙方):
签约分行: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办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
①、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务中的预付费卡;
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业务。
㈡、业务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价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
③、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