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产品加工合同(精选33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五)
保密合同是为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采用支付补偿的方式,与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加工保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产品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2、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有可疑点,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产,工期顺延。
3、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因人为损坏,则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由乙方从生产现场运至璧山青杠博张公司工地安装现场交货。
四、运输方式、安装和费用负担:由乙方组织行车梁构件的运输及安装,对安装质量负责,并承担运输和安装的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构件在运输及安装中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严格按照图纸及双方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出厂前2天由甲方对产品进行2%抽检。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50%货款,构件在安装前甲方在乙方生产现场验收构件后叁日内付足另外50%的货款,乙方收到款项即组织构件的正常安装工作。
八、违约责任:甲方有以下行为的属违约:
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工或不发货,工期顺延;甲方支付乙方
乙方有以下行为属违约:
1、私自改变施工图制作;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支付甲方500元/天违约金,但因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加工,则工期顺延。
3、在制作过程和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由此耽误工期乙方支付甲方每天500元,停工损失费。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 1 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该合同单价系含税价。
2、工期为60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制作和安装必须全部完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产品加工合同 篇15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