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产品代销合同(通用19篇)
6、甲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有冒用_____、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其应立即采取合法方式排除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障碍。同时甲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之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费、_____、行政处罚等)。
8、若乙方客户需要发票,则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客户地址后______日内邮寄给乙方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_____品展示及体验区域。
2、乙方负责产品的日常清洁工作,检查产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3、乙方代甲方就该产品进行销售。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所有_____、专利证书及相应的产品认证。
五、费用结算
1、本协议中每部______器材销售价款中超出人民币______元之部分,作为场地使用费、人工费等由乙方享有。
2、本协议中______器材产品之销售款项均由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在每月______日与乙方核对上月销售产品的数量及款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______日内将扣除本条第1款所述费用后的剩余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调控行为等)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
1、如本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可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以诚实信用为保证,切实维护乙方的权利,双方若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产品代销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乙方)代销(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代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合计(小写):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
二.货物的验收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时清点数量验收,并在甲方送货单上签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产品的货款结算为月结算方式。次月3号结算上月15号前送货签收的代销产品的货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四.产品的质量及保修
甲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质量标准以产品出厂质量标准为准。保修以产品出厂包装箱内保修单期限为准。
五.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及修改或变更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送货(乙方自提的除外),应当按日承担合同总价款1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货款,应当按日承担合同总价款1______%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甲方两日内送货或乙方自行提货。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产品代销合同 篇11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
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
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