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长期运输合同模板(通用35篇)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环保机械设备,需要运输材料以机械设备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一月一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货物发往地、运件及到货时间,将依据甲方所签订的合同协商而定。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托运人名称(章):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物流长期运输合同模板 篇34
委托方:贵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长年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一事订阅此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药品)贵阳至凯里专线不论大小均按3元/件计算运费,其他专线另行议价。如物价上涨,甲、乙双方可另行议价。
第二条 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根据惯例或按保证货物物流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以乙方真实所在地为准。
货物到达地点:凯里城区范围内,以甲方实际库房为准,如到达地点不在到达地范围内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时,双方不再单独签订运输协议,而只签订乙方的承运单,委托运输业务的相关事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保证货物完整无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收货人。
5-1 运输时效及控制
1)从贵阳发往上述地点的货物,每次发货甲方应当提前三小时通知乙方。
2)乙方如将货物错动收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运单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当次运费减半收取,若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延期的,当月运费全部八折计算。因出现下列情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到达,甲方免责。但乙方要及时把信息告知甲方,以免甲方安排公司其内部工作。
a、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及处理交通事故导致延期;
b、乙方在完成此物流活动的过程中因暴雨、塌方、地震、交通管制,交通检查等乙方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延期;
c、甲方收货地点位于交通管制区域,在承诺时间内乙方车辆不能进入(如仅限夜间通行的路段);
d、货物运达目的地址后,由于无法联络收货人导致无法送货。无法联络指甲方填写的收货人资料不准确,不工整或者采用甲方填写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系(主要为电话无人接听,手机停机,关机等);
e、货物为特别笨重,超大,需要使用专用装卸设备的。
5-2 货损及货差处理
1)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损坏,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赔偿价格按货物重置成本计算,一次赔偿金额在1000元以上时,甲方应提供货价格证明;
2)货物发生货损,货差,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经查明系乙方负责任的,乙方在责任明确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赔偿款项可在甲方所欠运费中扣减,也可由乙方单独支付;
3)因出现下列情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免责:
a、不可抗力因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包装缺陷
c、货物包装的合理损耗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发货地由乙方装上货车,目的地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存放位置。
第七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方法
7-1 货物包装完整,原则以件交方式进行;需按其他方式交接的,甲方在发货时申明。甲方仓库仓管人员应当配合乙方进行货物清点和装卸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