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工合同(通用26篇)
3.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甲方的销售及售后环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代替或配合甲方进行有效的市场服务。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订货与供货
甲、乙双方的《产品订购清单》一经签署即生效,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等向甲方供货。
第六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符合包装要求的产品包装物,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对应的商标,运费由乙方承担,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验收。
2.乙方负责将生产好的产品按照合同订单约定的数量和交货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并确保外包装完好无变形、破损。收货过程中发现外包装变形、破损等问题甲方有权当场退货。
3.产品交付时间见《产品订购清单》约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转账。
2.付款金额见《产品订购清单》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末能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_______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经双方协商后仍未改正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九条知识产权约定
(一)知识产权信息的内容
1.如甲方基于合作目的透露给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的属于甲方秘密和专有的所有技术数据、产品设计、性能指标要求、规格要求、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样品、模具、模型、材料清单、业务操作政策、产品需求计划信息、双方会议纪要、分析材料本身以及附属材料所记载的内容以及反映此类信息之载体。
2.甲方所有的技术图纸、设计方案、分析材料、试验结果、日志、备忘录、计划表、报表图表及包含在其中的技术诀窍、质量记录;
3.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是以口头方式、可视方式、书面方式或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给乙方或关联单位的。
(二)知识产权的权属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生产加工,上述第一条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内容全部归属为甲方单独所有。
2.针对生产加工的产品,如申请专利、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其他知识产权内容,仅限甲方可申请保护,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
(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范围
1.第一条中的知识产权信息只许可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内使用。同时,乙方应以至少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和专有信息同等的谨慎和保护措施来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信息。除非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披露,否则乙方不得对外披露、复制或擅自使用;
2.乙方只能将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其不得不接触该信息的人员,并且以至少不低于本保密合同的要求与其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为其承担保密责任;
3.乙方对于自己可知的被任何人错误使用、披露保密信息的,应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返还或销毁甲方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5.乙方应甲方要求所特制的物料,乙方不再向第三方提供或为自己利用;
6.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厂商假冒伪劣专供甲方之产品。
(四)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规定
1.若乙方对甲方的知识产权信息造成侵权或泄露,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除要求经济赔偿外,有权采取限制和暂停双方业务合作事项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法律行动。
2.若乙方在协助甲方加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对第三方的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双方自负。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合同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产品订购清单。
附件2:甲供部件交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外加工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此单作为甲方外发加工订单,及乙方提货时的依据,由甲方采购部发出;
2、乙方接到此单后,应在12小时内将工艺卡发送给甲方,在24小时内到甲方提件,48小时内将价格报给甲方,并严格按照“回厂时间”将加工完成产品交回甲方,如逾期未交货,则按以下方式处罚: 元/件累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5 %累计金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保证自身加工能力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加工产品,不得虚报加工产能,由于因乙方虚报产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送货时,应听从甲方库房安排,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现场设备(违者重罚);送货回厂时,应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零件上标示出工程号及零件号(或物料编码),将零件放置到指定位置;
5、乙方送货时,送货单需按甲方要求规范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则示为手续不齐拒收货;
6、如由于乙方加工失误,造成的零件返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将件提走返工,于24小时内将加工完成零件返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此单由甲方采购部及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同意以此为合同。
制表:
确认:
库房:
外加工合同 篇19
一、 立合同单位基本资料: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制方):
厂址: 厂址:
电话: 电 话: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二、 加工合同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
2、按加工程序乙方先打样,甲方提供样品鞋/色卡/制做重点。
3、打样通过后,乙方报价,甲方在时效内签回单价。
4、单价确认后,甲乙双方敲定材料备齐日/交货期,甲方下给加工订单。
5、乙方在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时,务必严格落实抽查或全点手续,一旦乙方签字认可,则视同数量准确,订单以外领料须扣除加工费用(按甲方采购单价)。
6、甲方派品检人员驻乙方工厂监控品质,乙方须全力配合。
7、乙方经办人必须重视首件确认,没有首件确认不准量产。
8、乙方在开始生产时及生产过程中,甲方须安排生产经理、品管经理、前段品管主任、后段品管主任或其它中高层干部之其中1人至少2次到乙方工厂进行技术教工及品管督查。
9、甲方须提供书面的生产制做重点/品质要求事项/量产通知书/生产指令单。
10、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加工款。
11、乙方因本身原因延期交货,或出现品质异状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与误工损失时,须100%承担损失责任。
1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异状时,不可盲目生产,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加工合同的具体项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上级主管确认: 上级主管确认:
盖 章:盖 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外加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