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1篇)
三、租金为:年租金元人民币,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签合同时交付半年元,下半年的房租需提前一个月交付。如到期不交下半年的房租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退已交付剩余的租金。
四、双方自愿协商,出租方提供一批设施给乙方使用,乙方需交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押金,以保证设施的完好使用及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正常缴纳。合同到期后甲方确认设施完好无损,无任何欠费,甲方退回5000元人民币押金给乙方。
五、1、合同期内乙方对房屋及屋内设施有使用权,并加以维护。
2、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出卖房屋及设施。
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结构,如需变更要与甲方协商同意。
4、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消防有关规定,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负担。
乙方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接线用电,如因疏忽大意导致火灾发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乙方被盗或人身安全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5、因甲方特意为乙方购买家具、设施,所以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搬出的话,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未使用期的租金。
6、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需交下年房租。
7、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托欠有关费用;
2、乙方转租、转让、出卖房屋及设施;
3、乙方从事违法经营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设施结构。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所有对合同的补充,变更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依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甲方提供设施清单附后。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武汉市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21
出租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市区路街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签订于______市
经办单位: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
武汉市个人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22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