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产品买卖合同(精选30篇)
无公害产品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满足甲方需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品种属于无公害种植,没有残留农药,质量合格的优质产品,不能以次充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供货中,依据甲方需求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按市场批发价销售给甲方产品,每周二由甲方对市场进行价格调查,确认产品批发单价,双方每三天确认一次单价,在三天内,无论市场上的单价上浮或下降,都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乙方不得更改。
三、交货方式:甲方经营中所需的产品,乙方必须准确、及时地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点。乙方送货必须做到及时,保证甲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断货或缺货,否则由甲方对乙方每次进行200元罚款,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在营业中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和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多次发生同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掉乙方当月货款。
四、结账方式:货到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开除收货单双方签字确认。每月18号作为结账日,每次结账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收货单结上月货款。
五、本合同每月有乙方提供的份,与本合同等效。
六、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效期:
自年日开始至年月束。如有效期限届满前20日内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壹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立即生效。若协议一方未按合同执行,造成另一方产生任何经济损失,未执行合同方则需对执行合同方按实际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双方所签署的所有附件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相同的有效期限。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日期:日期:
无公害产品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油漆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付款方式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做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手方可卸货,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公害产品买卖合同 篇3
果茶产品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茶饮料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交 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由买方确认。
(3)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4)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5)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7)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8)货物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9)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所需费用、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