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股权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通用30篇)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4、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确认书》
7、受让股权新加入的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出让方受让方系国有、城镇集体单位的,提交资产管理者审查同意的意见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审查或者签署的文件代收:
1、出资证明
2、派股证明
3、其它需收取的文件、资料、权证。
注: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结束为止,受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无偿股权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6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
1、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无偿股权转让简单的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受让甲方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1.2 根据本协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该等协议股权。
1.3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万元。
1.4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
第二条交割和交割后续事项
2.1 双方理解并同意,在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办理完成该等变更登记手续且获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视为交割的完成,而完成该等变更登记且获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则为交割日。
2.2 交割完成后,受让方按其在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2.3 双方同意,为履行相关交割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交割。
第三条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3.1 转让方系一名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必要的同意和授权。
3.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向受让方提供的一切有关目标公司或协议股权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或作出的一切陈述、保证和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之处。
3.3 转让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会构成转让方违反法律或违反转让方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3.4 转让方保证依法拥有协议股权,并对协议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置权,保证协议股权未设置任何第三方担保、抵押或任何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追索,并且依法律和有关授权可以合法地转让给受让方。
3.5 转让方应尽一切努力依法办理或配合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各项报批、登记、过户手续。
第四条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4.1 受让方系依法成立的。
4.2 受让方签署、递交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组织文件,不违反其已经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承诺或其他文件,也不会构成对中国法律的任何违反。
4.3 受让方已取得签署及递交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和批准程序。本协议一经生效,便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税费和费用
5.1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行政收费,由双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5.2 双方应当各自支付其为本次交易的谈判费用以及准备、签署和履行相关文件的费用。
第六条保密
6.1 双方确认,一方自其他方取得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对于提供一方具有重要价值,但一方能够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6.2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讨论或透露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保密信息。双方应该遵守并促使其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亦遵守保密义务,并促使相关雇员、代理人或中介机构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履行本协议项无关的任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