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劳务合同集合(通用33篇)
第九条特别约定:因丌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活动,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活动无法进行,乙方有权获得合约约定的全部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印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章):
签字日期:
年_月_日
签字日期:
年_月_日
签约地点:
通用劳务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________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状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________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________年和第________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________年每小时为____日元、第________年每小时为____日元、第________年每小时为____日元。
3、2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________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状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________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乙方在日本公司________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带给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________年。
4、3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持续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透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资料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日期
通用劳务合同集合 篇12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实行 工作制度。(“A标准工时;B综合计算工时;C 不定时”,中的一项),乙方应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资标准: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月薪制(即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元/月)。
3、乙方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报酬、加班工资及甲方给予的福利待遇等项目组成。
4、甲方根据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未提出异议,或在工资实际发放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5、发薪日为每月 日,如遇发薪日为国家法定节日,则提前或延后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保,乙方应予以配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缴。
五、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岗期间的工
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入职后,应自觉、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或过失未进行学习的,视为乙方已知晓。
3、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无条件奖惩本合同;
(1)、提交假学历、假证照、X证件的;
(2)、在“应聘登记表”与“入职登记表”中内容有虚假描述的;
(3)、隐藏真实健康状况及有伤、病史者,未在入职前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的;
(4)、达不到甲方工作岗位要求的;
(5)、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构成解聘的;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详见甲方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职务属公司高管的,应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试用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应继续履行其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申请离职日期到后,乙方应按规定办理一切工作及财务交接等离职手续,若有违反,甲方将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八、《劳动合同》的期满终止、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