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劳动合同书(精选32篇)
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聘用协议、奖惩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管理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书面办更手续。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书面办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全年累计旷工7日以上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造成损失的相关情形认定,由甲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认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条款约定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或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条件或者法定条件成就;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二)办理本合同的终止手续,乙方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办理终止手续。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到甲方办理终止手续,视同甲方已经办理终止手续的义务。
(三)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若甲方在保持乙方待遇条件不变的情况通知乙方是否续期,乙方应在3天内回复,否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期,合同于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重新办理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仍在甲方处提供劳动,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期限顺应延长一个周期;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以对该合同另行协商变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赔偿损失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若乙方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或双方签有其他关于服务期限的协议等,其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其离职(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培训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和招接收费等费用。
十、商业秘密保守义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泄露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许可第三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
若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对商业秘密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主动向其直接上级领导确认。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除依约支付违约金外,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三十三条乙方的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学历、家庭住址、通讯联系等情况,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并进行登记;若所登记的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地将变更后的情况通知甲方劳动人事部门。乙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登记的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以及仲裁委、法院的送达地址。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登记内容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文书的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捺手印)
年 月 日
通用劳动合同书 篇1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