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经销代理合同(精选34篇)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通用经销代理合同 篇24
甲方: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经销甲方生产的“_”产品为独家经销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成为独家经销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_”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经销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_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县级独家经销:甲方授权乙方为 县总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经销甲方的产品:_公司生产的“_”产品系列。
(3)乙方独家经销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
(4)乙方总独家经销销售的区域: 县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独家经销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独家经销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独家经销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独家经销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经销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所经销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独家经销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独家经销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太阳能行业客户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独家经销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经销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独家经销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独家经销,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独家经销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独家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独家经销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独家经销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独家经销区域内的地级、次级独家经销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对乙方售出产品按规定三年内提供1:3赔付(因起火、断热等问题),作为乙方的售后保障。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甲方为乙方提供当地行业媒体期刊广告支持,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经销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独家经销考核制度:
(1)独家经销考核:乙方获得总经销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3个月: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