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加盟经营合同(精选35篇)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 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加盟经营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_________品牌的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解释为两点:
1.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专门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
2._________加盟店是根据甲方销售策略设立,其店装潢、布置标识等由甲方统一设计,并唯一销售甲方品牌产品的店面。
一、合作方式
经销,即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甲方在乙方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提供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地域/期限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
2.乙方在_________共_________平方米代理_________产品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该店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店中店或专卖店出售,严守店中店或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不得随意拆卖样板。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的销售额(出厂价)待商场运行两个月之后再定。
7.乙方所经营的_________加盟店中,合同期内不能经营其他厂家产品,只能经销_________品牌。
8.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9.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_________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甲方按全国统一的出厂价给乙方提供货物,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乙方需按甲方的建议零售价标价,可在建议价基础上上下浮动5%来适应当地市场。
五、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售后服务
a.保修
1.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公司负责维修解决。
2.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公司根据以下有关补件和维修的规定酌情处理。
b.补件
1.属厂家工艺或包装引起的个别部件或配件质量问题,或发货时板件错件、五金配件缺少,公司销售部在接到电话或传真后当天内有答复。
2.产品出现问题,不管是产品本身还是运输损坏或安装时造成破损,客户将情况反馈到工厂,并注明原因,工厂将在第一时间内将补件发至客户(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周);如仓库无库存,工厂先告知客户,确定补件交货时间,安排生产(最长时间不超过二十天);属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如开裂、起皮等,工厂先将补件发至客户,但客户有义务将补件返回工厂,费用由工厂承担;若客户在半年内未退回损坏部件,工厂有权按部件的计价在客户的货款中扣减;属于客户保管不妥、人为原因或运输损坏,工厂可为客户进行有偿维修。
通用加盟经营合同 篇23
特许人:____________
受许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____________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县)(面积______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______品牌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律保护。
2、乙方仅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面积平方米)使用______品牌字号、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管理,统一配送,达到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从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追加建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