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连锁图书店加盟经营合同(精选30篇)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 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 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 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 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 %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连锁图书店加盟经营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加盟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开办“鞋护士美鞋坊”专业皮鞋、皮具美容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特许经营涵义
第一条:鞋护士美鞋坊是甲方创办与管理的全国性皮鞋、皮具美容修饰连锁店。鞋护士连锁经营网络的店面形象系统、店面管理流程、服务标准、价格体系与网络管理制度均由甲方制定。甲方的商号、商标、经营模式与管理制度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特许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使用。
第二条:特许经营区域:
在乙方完全认同本合同条款及同意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甲方特许乙方于 省(自治区) 市 区(县)开办鞋护士美鞋坊连锁店一家。
第三条:乙方加盟甲方之前,应当事先在当地办理个体经营执照,其经营范围为擦鞋修鞋服务,并且自行设立店名。经甲方授权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店面门头,门头统一店招为“鞋护士美鞋坊”,店招须标注“全国第号连锁店”。乙方加盟甲方以后,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享受甲方的专业指导培训。
第二章:乙方需要交纳给甲方的费用
一、加盟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之前,需要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加盟金人民币 5000 元。此费用为甲方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以及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收取的技术培训费用。
二、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之前,需要向甲方交付加盟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条件下,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三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l、甲方的商号、商标及一切经营管理制度与经营模式,甲方拥有所有权。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收费标准、店面形象、员工素质、顾客管理等有监督、检查、考核与要求整改的权利。
3、乙方未按本合同及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要求装修店面、提供服务,或因为其他行为影响了甲方的声誉与合法利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甲方每年按人民币商标使用费。首年商标使用费乙方应于加盟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每年商标使用费的交纳日期为上年交纳之日起满一年后的十日内。乙方欠缴商标使用费,甲方将按每日1%标准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销售非“鞋护士”品牌产品,并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转交他人使用或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6、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经营或转让他人经营,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停业或转让之前,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顾客关系及其他纠纷,否则甲方对乙方的转让合同不予认可。乙方因停业或转店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店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由乙方自行在当地办理办店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派来的人员进行店面管理、擦鞋与修鞋技术培训。培训期间食宿费用乙方自理。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偿提供开店所需自用产品及销售类产品。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商圈保护,具体范围视情况由甲方确定。
三、乙方的权利
l、经甲方授权后,乙方对甲方指定的商号、商标及管理制度有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与皮革修饰技术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有权享有甲方知名品牌带来的经济效益。
4、乙方有权使用和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商圈保护政策。
四、乙方的义务
l、乙方开店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商号、商标或产品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使用和销售甲方统一提供的产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价格与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或终止合同。
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店面装修效果图进行装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甲方统一的装修标准。对店面形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