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作协议(通用31篇)
第三条集团公司主营范围:
1、进出口贸易;
2、新疆煤炭;外蒙、内蒙煤炭;
3、天津、日照港口铁精粉;
4、大件运输物流业务;
5、高速公路工程及材料供应;
6、电力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非开挖管道工程;
7、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站、汽车救援服务、道路养护;
8、高速公路、市政设施户外广告。
9、钢材市场物流园区经营。
第三条投资方式
1、货币(即现金);
2、银行认可的房产、土地、厂房、机械等。
第四条资金用途
用于集团公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等各项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投资回报
1、现金投资的,每月按本金的1。5%分红。如投资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500元。
2、用房产、土地、厂房、机械、证券等投资的,按银行评估贷款比例,公司贷到现款的1%按月计算分红,如贷款金额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000元。
第六条投资人待遇
投资人可兼职公司业务顾问,全程监督业务经营。有管理经营能力者可聘为公司业务员(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享受公司的业务提成。
第七条大宗业务分成
根据投资人的业务能力,经协商一致,可参与公司不同类别公司的经营,按照公司员工待遇给于业务提成。提成比例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
第八条投资的转让
经公司领导同意,投资人可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投资转让与他人。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许经营合作协议 篇13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____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经营场所位于:_____,面积: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