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产品销售)(精选33篇)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产品销售) 篇27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系根据法律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其特许经营管理体系,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并保证在中国大陆从事特许经营符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节本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据需要选择或补充)及甲乙双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所有补充合同组成,且各文件间互为解释和说明:
《特许经营合同》
《定金合同》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及相应授权书
第二节本合同词汇释义
第二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甲方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商号、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
(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以其拥有的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其设计并开发的标准化标志为特征,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形式,与被特许人合作发展形成的经营系统。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字号,匾牌,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业表格,办公程序手册,集中广告计划、销售培训计划及人事管理和控制体系,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性,著作权信息和资料,门店分布等。上述各项可由甲方随时变更和改进发展。
(三)“特许经营费用”: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许经营资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三节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
第三条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地位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之间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商业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委托、合伙关系。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甲方亦无权以乙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对方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并使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擅自以其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的一方进行追偿,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其商誉损失。
第四节特许经营授权
第六条授权内容和性质
甲方拥有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性质:
口直接特许
口分特许
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口具有独占性
口不具有独占性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特许区域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商号以及商标。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采用甲方统一的店面设计及形象识别系统,按照甲方统一的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加盟点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有权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许经营资源:
第七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未与甲方续签合同,加盟店继续营业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特许区域与店址
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
本合同签订的加盟店的地址为:,面积为:。
第五节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
第九条加盟费(可选择)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大写:)。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口当日支付
口日内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条特许权使用费(可选择)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口每月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当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当月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每一个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
口按照加盟店当年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个月。
口其他支付时间和标准:。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可选择)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口当日/口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此合同完全正当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在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时,甲乙双方应当签订谅解备忘录,载明抵充原因、金额以及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在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且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经放弃因乙方本次违约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权。
在履约保证金足以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时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当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的费用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其他费用作为特许经营费用。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
本节所述之特许经营费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现金。
口支票。
口银行转账。
口其他:。
甲方指定对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