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销售合同(精选22篇)
(4)退货中的零包要按标准规格数量进行打包并做好标识,严禁两个品种的图书混放于一包。
(5)退货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一次性退清,超期不予受理。
(6)甲方储运部办理完退货入库后,将退货清单传到销售部,销售部在收到后五日内将退货验收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对账。出现的单、物不符,双方协商解决。
(7)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付款与结算方式
1、甲方与乙方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
2、第一次铺货的销售货款在该学期销售周期结束后、下学期发货前结算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在第二学期终止向乙方继续供货。
3、乙方结款时,必须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汇款到其他账户或给任何人提取现金,甲方都将视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价格体系管理
1、为适应市场竞争,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除了直接供货给终端客户的产品外,乙方向其主发客户的供货折扣不得高于进货价的8%,不能高于其他竞争对手。
2、因价格体系混乱影响甲方产品销售或导致冲货等不良市场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代理合同采取增设代理商或停止发货等处理措施。
3、特殊订单由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销售管理原则
为保证业务合作顺畅,乙方应成立甲方产品销售项目部,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预测采购、销售分析、信息反馈、市场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其他
第十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届时如乙方货款未结清,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其付款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某项条款,另一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
2、下列任意情况出现时,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或依据本合同,暂时终止与乙方的代理关系。
(1)乙方的经营能力和资产状况明显恶化,甲方认为难以继续保持与乙方的代理关系。
(2)乙方宣告破产或被查封时。
代理关系解除后,账务有效,本合同失效。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如一方违约,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造成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八条合同声明与保密
1、甲方声明,如乙方给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任何资助、借款、借物或提货,甲方不予承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均承认已仔细阅读并慎重签订本合同,并对合同内容严加保密,因合同泄密造成的损失由泄密方承担。
第十九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条无效条款
如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通知
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以书面通知为准,寄出或传真日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图书销售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是国内领先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