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个人装修合同(精选31篇)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工程保修期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每逾期____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____元-____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