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通用32篇)
(七)决定本企业副厂长(经理)以下的奖励和处分;
(八)遇到特殊情况时,提出召开董事会。
第六章 补亏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亏损需用自有资金弥补时,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权按比例弥补。
第二十六条 企业有下列原因之一时,即行终止:
(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由股东(职工)三分之二通过,可申请解体,经原审批部门确认;
(二)依法被撤消;
(三)依法宣告破产。
第二十七条 企业终止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一)支付清算工作所需费用和民事诉讼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待业等保险基金;
(三)所欠缴税款;
(四)所欠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偿还。
第二十八条 企业财产清算后还有剩余财产,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一)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不足清还其股利时,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
(二)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属于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财产,专项用于本企业职工待业及养老救济,生产自救、就业安置和职工培训费用。职工自谋生路不需安置的,经股东(职工)大会决议后,可按份分给职工个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职工)大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部门备案,向工商局注册登记后实施。本章程对企业股东及非股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本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
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篇2
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示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定名为: 。
本企业的地址: 。
本企业的注册资本: 。
本企业的经营范围: 。
第三条 本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本企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工自愿入股,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
(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三) 同股同权、同权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 企业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五)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实行“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
第四条 本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 企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持有本企业股权者为本企业股东。股东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职工)大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参与审定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二)对所持股份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三)按企业规章转让所持股份;
(四)对企业净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向企业参股;
(二)按所持股份承担企业风险责任;
(三)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维护企业利益,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股权设置与管理
第九条 企业总股本金为 万元,总股份为 股,每股金额为100元。
第十条 企业股权设置及股份划分如下:
职工个人股:共 股,股份总金额为 万元;职工个人股是本企业职工出资形成股份或企业明晰给职工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集体股:共 股,股份总金额为 万元;职工集体股是由本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资产折股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本企业职工共同所有。
法人股:共 股,股份总金额为 万元;法人股股权为法人投资单位所有。
个人股:共 股,股份总金额为 万元;其股权为企业外投资者个人所有。
第十一条 企业存续期内,股东不得抽回股份,在发生职工退休、调离、辞退、除名、死亡等情况下,职工股份可按规定在企业内部进行转让,或由企业收购,但在企业终止前六个月停止收购职工股份;股东转让股权时,本企业职工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二条 职工集体股股权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结合的, 职工按份共有股份,在企业存蓄期内,职工不得转让,只享有分红权。遇有职工退休、调离、死亡等情况,其股权处置由职工大会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企业以记名股权证作为股东的出资证明和分红依据, 股东不得在企业外转让、交易股权。
企业以外自然人参股按优先股管理,优先股原则上不参与企业管理,其股利按约定受益率支付。
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共赢的原则,签定本美发店股份制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应按股份制入股合同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第一条、入股时间:自20xx年5月1日起
第二条、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1 万元,计 7 股。
第三条、股份资产计算:本店共计100股,乙方占 7 股。
第四条、分红:
①每月 1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及向股东出示讲解营业支出利润表。 ②红利按每月保底利润7140按股份比例分配。实际利润未达到7140由甲方补齐500元,实际利润超过7140元按实际利润分配。
第五条、退股
1、合同签定第一年内不允许退股;
2、合同第二年按当时入股金额减去已分红金额退还剩余股金。
3、合同第三年,可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
4、股东不退股,正常在店内上班,可永久享受正常分红权利。
5、股东没有正常上班,则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分红。
6、股东请假不能上班则停止分红但可保留股份,正常上班后再享受分红权利。
7、除公司管理层外任何股东不得干涉和参于公司管理,否则视为违约,公司有权取消乙方股份。
8、由于乙方不配合公司管理或个人行为不当而影响到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暂停、取消乙方分红的权利,直至影响消除方可恢复。
9、如未满两年、想自行离职。股份自动退还甲方,且乙方不付甲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纯利润:
每月现金业绩(总业绩)-房租(含宿舍)-工资-水电-产品-杂项开支-剩卡(充卡-划卡)-管理费5%(总业绩)=当月纯利润。
第七条、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及任何公司在本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解除合同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未解除,乙方享有按公司规定分红权利。
④卡金在没有划掉前,不列入利润,由公司保管,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甲方需向乙方公示财务数据及按时分红。
第八条、本合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篇4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