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书(精选33篇)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请乙方务必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托管安全协议,确保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的安全。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学生脱离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小学
乙方(签字):
年级 班 同学的家长(或监护人)
20__年9月 日
托管协议书 篇31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药房交给甲方实行托管经营管理。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托管原则
1.药房托管后坚持4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托管目标:
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自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药房的经营管理权,包括:
1.乙方药房的的全部资产(含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药房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乙方药房的药品采购供应。
第五条药房移交
1.乙方药房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补偿
为体现非营利性医院的性质以及维护乙方现有职工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对下述项目按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药房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药房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乙方名称前加挂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药品采购供应。
2.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3.应当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4.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保值增值。
5.医药公司必须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药品招标采购的要求采购药品,必须保证医院的基本目录用药,满足临床用药(包括抢救药品)供应;。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及资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9.保证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0.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的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11.按出资额承担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2.承担药房经营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药品运输费用等。
第九条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保值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
2.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
3.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5.有权对药房人员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6.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和规范。
第十条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3.支持甲方开展药品采购供应活动。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7.承担药房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职工晋职晋级等档案管理手续,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8.承担药房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自_______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低于移交时资产价值)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由书面出具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以及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七条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财产增值的,不计算增值。
前款中财产价值减少幅度发生争议的,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协议书 篇3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租赁代理机构)
为确保房屋租赁代理租金安全,规范租赁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代理风险准备金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京建交〔20xx〕308号)的规定,乙方拟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向甲方设立的房屋租赁代理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准备金账户”)交存风险准备金,并由甲方负责托管。
第二条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保证金 60万元 (大写金额 陆拾万元整 )存入甲方在 银行设立的准备金账户内,账号为: 。
第三条本协议所示风险准备金托管期限从乙方将准备金存入甲方设立的“准备金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已办结业务清算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对乙方业务状况进行调查。甲方确认全部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终(中)止并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公示30日后,将“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准备金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准备金存续期间,开户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结息并按年度返还给租赁代理机构。
第六条乙方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不遵守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操作流程或其他侵害房屋租赁当事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租赁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在租赁当事人与乙方协商不成且满足下列条件时,甲方有权将准备金用于赔偿租赁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一)申请赔付人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其损失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