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合集(通用30篇)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合集 篇19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 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 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合集 篇20
出让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
该宗土地于1994年10月征用,1996年3月抵押给鄂城区农行,后此债权转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鄂州市人民政府鄂州政函[20xx]25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土资文
[20xx]85号文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0xx年5月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鄂州法民初字第27号裁定,鄂州市鄂城建材综合厂支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欠款本息547892元,诉讼费21456元,鄂城区建设局(现住建局)负连带责任。后
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依照鄂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