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术服务合同(精选34篇)
特定技术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中山大学对外签署技术合同,必须由中山大学法人(校长)或其委托代理人(社科处领导)审核合同内容并签署。
七、合同文本最后页的“认定事项”部分,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凭证。
八、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4幅面(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涉及与本合同约定事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
九、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6份至社科处,以便社科处代办合同登记、申请减免科技收入税收事宜。如项目负责人未按本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填写合同事宜或自行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涉及法律问题及由税局征收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承担。
特定技术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赵成伟、刘永沛、牟晋军律师提供】 甲方: (公司名称 /个人姓名和性别) 身份证号 / 公司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名称 /个人姓名和性别)身份证号 / 公司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友好协商,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律师提示】:建议此处对协议双方主体、协议标的、合同目的进行进一步明确。
第一条 技术人员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 名工程师组成的 技术服务组,于 年 月 日赴 (甲方国名)的 市(或某工地);
2.在 (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 技术服务人员应
有准备,并且愿意同 甲方的 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法律约束
乙方人员在 (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技术服务费: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 (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 %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款(1)项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 (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其它:
(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旅费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 和 (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汇兑
1.第三条1款(1)项中所提及的技术服务费的 %应以 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 的乙方技术服务组,其余 %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汇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 银行转汇 (乙方所在城市) 银行营业部 公司(即乙方公司) 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乙方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眼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 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律师提示】:此处仅列明甲方的义务,对于甲方的权利及乙方的义务无具体说明。建议在签订具体合同过程中应考虑全面。
第七条 休假
1.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 、 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 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 个月,第 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
元(或英镑)支付。
3.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 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 %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4.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律师提示】:此处可明确,乙方人员的休假、回国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超过 次,因往返旅费由甲方报销,因此建议应经过甲方事先同意。
第八条 移民费用
甲方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事假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他原因,可请紧急事假 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 (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 (甲方国名)而换人所需的费用。
3.其它:
(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碍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 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工伤、事故及人员更换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 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 (乙方国名)到 (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回国的乙方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 (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应根据 (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 仲裁机关仲裁。
第十二条 期限
本合同的执行从 年 月 日开始,有效期限共 年,本合同自 起生效。此为第一阶段。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律师提示】:对于合同延续的条款,可以灵活规定。既可以约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进行协商,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则到期自动终止”,亦可以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的,则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延展一年”。从不同利益角度考虑可以做出不同的约定。
第十三条 文本
本合同共两 份,分别用中、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 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