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简单合同范本(精选30篇)
土地承包简单合同范本 篇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64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20xx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六、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土地承包简单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加速村组经济发展,扩大优质效经济发展规模,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用有价租赁的方式将其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供其开展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休闲娱乐、观光旅游、历史文化等经营建设和使用。
二、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二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四至:东至 ,西至,南至,北至。
四、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流转价款前三年为100元/亩,(大写:人民币壹佰元/亩)。从第四年开始每年130元/亩。每年交清时间为每一个整年度的前一个月,逾期三个月未缴纳土地流转费款时,甲方有权收回流转土地。
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并负责解除来自村民及外
来的一切阻饶。
六、乙方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建设、生产、经营自主权,且承包期内乙方具有独立转让权利,但在转让同时需向甲方说明,使其受让方继续按照本合同所有条款执行。
七、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赔偿金额将从下年度租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不受村领导干部变动限制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关于对流转土地上现有的附着物处理问题。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应是净土地,乙方对现有土地上的附着物不作任何赔偿,甲方无条件解决。
2、在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征用这方土地,赔偿所有按甲乙双方二八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土地赔偿归甲方。
3、甲方应协调水源、电源及建坝基用土供给,以及通往田间的所有道路的畅通,保障乙方正常建设、生产、经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承包简单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乙方承包经营本合同中的滩涂、水面的现实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8万平方米左右,四至为:北面、东面以___________为界,南面以___________以为界。具体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2、乙方承包经营的用途:进行养殖、种植,以及旅游经营、开发建设等。
3、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承包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滩涂、水面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包给他人,但应报甲方备案;如改变滩涂、水面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3)如遇到国家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滩涂、水面,甲乙双方均应积极予以服从,补偿款项除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村集体的部分外,应归乙方所有。
(4)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间建设的设备、设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7、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承包简单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