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通用33篇)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区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室___厅___卫,平房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其他条件为___,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年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___元/,租金总计: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乙方负责___。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支付违约金。
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
___。
___。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由乙方送达___银行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代理方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 篇2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 坐落在 总面积约 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 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给甲方半年租金 元整(¥ 元),以后半年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应提前一次性交清下半年的租赁费。首次付款时间 年 月 日。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由乙方自理。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防护工作。若地下室顶上的给排水管发生漏水、爆裂或建筑物顶板、墙体发生渗漏 ,甲方只负责维修,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因漏水、火灾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已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特别提醒乙方应对自己的货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万一。
六、租赁期满后,屋内装修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损坏,否则将承担所有损失,并从担保金中扣抵。甲方原有的室内设施(包括照明、消防、水泵等)由乙方自己维护保养和使用,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此合同自然作废。乙方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续租或不租。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不退租金和担保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内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的。(2)在承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5)违反小区管理并不改正的。
八、因该门市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若有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年租金20%的违约责任。
十、如遇特殊情况(如政府行为、拆迁等)造成租赁期内的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甲方无任何责任和过错,也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 房子租给乙方 居住使用。
2、房租每年 。
3、定期一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不到期要求搬走的,甲方只退还保证金,不退还剩余房租。
4、 租房期间,乙方负责缴纳物业费、水、电、暖、网、有线电视等费用。
5、 乙方合同到期应保证原房结构,并且不准在房屋内瓷砖上、墙上、门上等乱钉钉子,
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 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 如有违反,甲方立即收回房屋,且不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7、 乙方不得将本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和非法活动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立即收回房屋,且不退还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8、 合同到期时,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
(1)愿意续租的,应当至合同到期日15日内,于甲方重新商定房租价格并重新签定租房合同。
(2)不再续租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