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家政服务合同(精选33篇)
法定代表人:席_________,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_____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_____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_____、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_____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_____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_____,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_____,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律师:
市中心家政服务合同 篇31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a;adc;):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其他服务 。
1-2服务要求: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服务方式(请在□内a;adc;):□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服务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其中提供住家制或全日制家政服务的,甲方要给予丙方每周 天的休息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继续提供家政服务的,甲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服务报酬: 。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
4-2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 。
4-3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由 方支付, 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
(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
(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5-6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
5-8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 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并保留相关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6-2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并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3乙方应对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丙方的服务情况。
6-4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为丙方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
6-5对于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
7-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7-2丙方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7-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7-4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八条 保险及责任承担
8-1乙方应提醒甲方和丙方购买家政服务有关保险,并作详细介绍。
8-2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8-3经乙方推荐,丙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人民币 元 ,保险费: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丙三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两方解除本合同:
(1)丙方、甲方及甲方家庭成员有恶性传染疾病或精神疾病而未如实告知的;
(2)甲方或丙方中,任意一方存在恶意刁难、虐待等严重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3)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推荐的丙方,如需调换丙方, 累计调换 次甲方仍不满意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丙方提前中止合同,提出方应按月报酬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