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家政服务合同(精选33篇)
(1)不能提供协议约定工作条件的;
(2)强迫乙方提供协议约定以外的家庭服务事项的;
(3)对乙方虐待行为或严重损害乙方人格尊严的;
(4)要求乙方从事可能对其人身造成损害的行为的;
(5)要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七条协议终止或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
(1)乙方不符合本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条件或者协议约定条件的;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出具医院有效证明)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2.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视情给予补偿。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结束其工作天之前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保证金
1.本协议保证金为元,(大写)元。
2.甲方违约,向乙方赔偿协议保证金。
3.乙方违约,向甲方赔偿协议保证金,或从乙方劳务报酬及服装押金中扣除等同于协议保证金的数额。
第九条短时间休假
乙方在本协议执行中如因特殊原因(病,婚,丧),需要短时间休假(连续时间不超过天),可向甲方申请寻求临时劳务,代其工作,待乙方恢复工作后(须甲方确认)继续本协议的执行。
第十条职业培训
甲方在开设各种职业培训班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工作之余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
1.乙在劳务活动中因其自己原因损害到第三方利益的`,将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由于消费者的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消费者要求赔偿,甲方应当对乙方予以协助。
3.乙方恶意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
第十三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市中心家政服务合同 篇21
甲方(雇主):
乙方(保姆):
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资支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甲方支付乙方x元/月;正式雇用后甲方支付乙方x元/月。报酬支付以合约签订当日开始计算,每个自然月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不足一个自然月的,以30天/月为前提,按日计算。
二、请、休假:
(一)甲方每月给予乙方二天休息时间,协定休息时间不扣除报酬,超出协定时间的,以每天100元扣除;如乙方当月不休息,甲方以100元/天作为协定休息时间的`加班费。春节期间甲方在每月二天的基础上另给予乙方五天春节假期,协定的春节假期不扣除报酬。乙方须提前一周与甲方协商具体休息时间,每月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可累加。
(二)乙方因其他事请需要请假半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协商,请假按100元/天扣除报酬。
(三)原则上乙方请、休假连续天数不可多于6天(春节除外),超出6天的,超出时间甲方按200元/天扣除乙方报酬,每月最高扣除x元。
三、雇用结束:试用期甲、乙双方有权要求结束雇佣关系,并根据协议结算报酬;正式雇用后,甲、乙双方需要结束雇佣关系的,需提前30天提出,甲方在30天内处理有关事情,并根据协议结算报酬。乙方离职20天或以上的,雇佣关系自动结束,报酬结算至离职前一天。结束雇佣关系时,乙方须交还甲方物品,不得私自带离。
四、甲方责任、权利
(一)雇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三餐饮食。
(二)正式雇用期间,甲方需为乙方购买劳动意外保险。
(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不得随意翻看乙方私人物品。
(四)甲方应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指导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五)甲方有权拒绝、制约乙方在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六)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未按协议请假或安排休息,甲方有权不允许休息。乙方擅自离职时甲方按协议扣除报酬。
五、乙方责任
(一)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主要关系联系方式给甲方。
(二)乙方在服务工作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岗的工作事务。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作出相应赔偿。
(三)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气用电安全。尽快努力适应甲方生活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未经许可不能用甲方家电话打私人电话。
(四)未经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甲方住所,不得随意翻动甲方私人物品。
(五)发生纠纷时,乙方需自觉配合甲方进行调查,自觉展示私人物品,以澄清误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市中心家政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印江自治县3赢广告经营部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事项: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 (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 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 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 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