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场地租赁合同(精选33篇)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30%。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50%。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协商不成,可先申请某某市工商局作为调解人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可向某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中心场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场地用途
乙方在市第九中学游泳馆开办游泳培训班,使用时间以乙方提供的训练时间为准。
第二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利润分成
培训班所收费用按甲、乙方50%分成。
第四条:甲方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第九中学游泳馆培训所需要的指定训练时间内的训练场所以及配套设施。
2、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招生和训练所需要的事宜和工作。
3、负责对乙方每期招收学员的人数进行监督确认。
4、按第九中学游泳馆各项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管理,出现违反制度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经多次协商后仍未改进,经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教练员应具备开办游泳培训资格认证。
2、严格遵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石景山区减溺工作实施意见的各项内容,配合各级减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减溺事故零。
3、负责招收学员和培训班教学的全面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训各项活动,学员不得提前入场,任何学员不得自行进入场馆,结束培训须清点人数统一带出游泳池。
4、严格执行区减溺工作办公室的要求,遵守游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超负荷收学员,初级班每名教练员带学员不得超过15人,提高班不得超过20人,学员年龄原则应在5周岁以上,不招收不适合游泳和训练的人员。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全权负责培训班学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培训班学员如出现溺水及磕碰现象由乙方负责。游泳场馆所有培训班聘请教练及工作人员等事宜由乙方总负责。
6、乙方必须对所有培训班学员进行场馆各项规定的教育,避免发生纠纷。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游泳培训班12课时/期。
2、如遇游泳场馆办大型活动,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需要培训班暂停直到活动结束。
3、教练员的聘用由乙方负责,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参于教学。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中心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中心孵化场地中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并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孵化场地(以下简称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提供的孵化场地位于南京市中华路420号《江苏省科技创业大厦》内,
场地编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上述场地仅限于乙方科研办公之用。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乙方员工不得在场地内留宿。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年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服务费,先缴后用,缴纳期限为上一合同期限最后一个月的前10日内。首期租金及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一次性缴纳给甲方。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缴纳租赁合同保证金 元和房屋押金 元。该保证金和押金随首期租金及服务费一并缴纳。
合同保证金和押金在乙方依约履行完本合同,并经甲方对房屋验收合格(详见附件1)办完退房手续后7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本合同期间,乙方所缴合同保证金和房屋押金不计息。
四、场地交付及期限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及服务费、合同保证金后7日内将场地交付乙方。甲方提供场地应为腾空房屋。甲乙双方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五、场地的装修及维修
场地内的装修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装修不得改变原场地设施或结构。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原有设施及结构进行改造的,乙方应事先将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乙方搬出时,其所做装修或改造形成的附着物必须全部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
甲方负责出租场地的日常维修工作,乙方租赁期间,其所租场地内相关设施如出现损坏,甲方负责相关维修工作,材料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场地的使用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工作,具体约定如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用电、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职工,避免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2、甲方应配备合理的消防设施,但乙方在运营过程中有特殊要求时,应主动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报甲方备案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或设备,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租赁的场地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乙方的作息时间应与甲方的作息时间同步。特殊情况下,乙方临时调整作息时间的,应通知甲方。
5、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大楼的管理要求,只能申请中国电信的网络及电话。如发现乙方私自使用其他网络或电话,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
6、走廊、楼梯、开水间及公用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甲方派专人负责。场地内部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均有义务维持环境的整洁。
7、合同期间,乙方所消耗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月按实代为收取。
七、合同的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 日内腾空交还场地。乙方在搬出时应将场地打扫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清洁费用。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甲方关于退房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书面的场地交接手续。乙方搬出后 日内,场地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上述余物。
本合同期间,乙方因工作要求需调整租赁场地的或变更租金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期满,乙方如要求继续租赁的,则需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期限不续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八、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中止合同。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其中: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返还。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所缴纳的租金及服务费、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场地改变用途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经甲方通知拒不纠正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不当使用场地,影响他人,经甲方通知拒不纠正的;
4、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服务费超过30天的或连续两个月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
6、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场地的使用约定”,影响中心大楼正常工作秩序。
九、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