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石子购销合同(通用23篇)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沙子石子购销合同 篇19
供方:
需方: 石子购销合同编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双赢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规格质量标准: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需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山皮石含量不得大于1%,石粉含量不得大于0,5%,
三、验收方式:
1、 供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如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约定造成需方生产延误损失的,供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 以吨为计量单位,供方每批次货物重量以地磅计量,计货物净重。供方对货物重量由异议的,双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该批次货物重新计量,
四、供货方式
1, 供方确保需方日供应量不低于200吨。
2, 保证需方运输车辆随到随装。
3, 供方必须按需方提供的发货单发货并确认签字。
五、结算方式:
1、 需方按地磅计量随车现金结算
2、 采用银行转结算方式
六、 双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将产品供应给需方,如在没征得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或减少产品的供应量,否则供方应负需方停产的经济责任。(除不可抗拒原因和自然空害及政府强制停产整改外)
2需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实时的将货款付给供方,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应石料(若要停止供货要事先通知需方)。
七、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方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市场上石子价格有重大变动,双方可协商解决。
3、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由供需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 需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下一步加工的规格、要求。
5、 供方如因特别情况需暂停生产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6、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合同有效期暂至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据本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续约。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沙子石子购销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自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乙的要求,供应各种沙石水泥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总量及单价
1、沙:6000方单价:65元合计:390000元
2、石子: 5000方单价:75元合计:375000元
3、水泥:4000吨单价:290元合计:1160000元
总合计:1925000元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验收,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给与签字确认。
四、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日起计,乙方需在一日内将甲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因素外),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渠道。
五、运输费用承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乙方为甲方垫资沙3000方,水泥600吨,石子20xx方,甲方每月为乙方支付本月所送货款80%,以此类推,余款在本工程完工后一月内支付完所有尾款。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确保甲方生产所需沙石、水泥,如不能及时供应,所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正常供应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选或增加
供应渠道。
2、乙方在价格调整时应以传真、短信方式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对无误后给予签字确认。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总贷款的10%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应本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供货开始至甲方工程结束为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沙子石子购销合同 篇21
购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弱势﹑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沙子石子购销合同 篇2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双赢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