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精选30篇)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1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从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币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 区 街 座 层 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面积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 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 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 年 月 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 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 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 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 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月租金的押租,计币 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 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 条 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