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二手精装修两居室交易合同(通用33篇)
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苏州市二手精装修两居室交易合同 篇1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物业 地点: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
2、租金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大写: _____仟 _____佰 _____元整。
2) 租金每______个月付一次。
具体付款日期:______前支付,以甲方收到为准。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滞纳金,欠交租金超过_____天,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4)乙方如提前解约,已多付的房租不予退回。
5)租金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甲方出具收取凭证。
3、 押金
1)签约时,承租人须支付房房屋押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
该押金不得冲抵房租。
2)在合同到期或解约后, 甲方在乙方不拖欠任何费用和保持室内设施完好的情况下即返还押金。
4、租期
1)乙方租用该房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超过该租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在租赁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提前_____天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取得甲方的同意,并签订续租合同。
甲方亦须在_____天前通知乙方是否变动租金。
5、租赁条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转租、转让、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应按时支付因租用该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有关费用。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并负担有关维修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水电等设施,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执行监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亦不必对上述添加设施进行补偿。
5)租赁期满,若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租期届满时或之前迁离出租房屋并将钥匙及房屋按租用时之状况归还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出租房屋并另行处理。
6、其它条件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苏州市二手精装修两居室交易合同 篇12
卖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所有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费用由甲方协助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 份。
甲、乙方双方各一份, 运城市房产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州市二手精装修两居室交易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