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精选33篇)
4、如由于一个使用不当而导致房屋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时的标准在三日内进行修复。乙方自行无法修复或三日内不予修复的,则甲方自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终止(包括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撤离时隔墙、卷帘门不得拆除,乙方扩容的设施、装潢可搬移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三日内搬移。超过三日的,归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后,门面后墙不得擅自开后门,如需开门,需经甲方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损失自负。
7、租赁期所发生的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关系的变更
1、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挪作他用或转租他人。乙方如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租期为1年的为1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2年的为2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3年的为30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如遇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
1)乙方不依前述约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筑;
2)擅自将本建筑转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额交纳租金、水、电、煤气费的;
4)乙方在租赁的建筑内从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许的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由于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动迁,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荐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如无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所剩房屋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房屋)租赁房屋的.,除补交占有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标准为:到期如不归还租赁的房屋,第一个月(不到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为二个月的房屋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个月的按二个月计算),没有归还,则偿付违约金为四个月的房屋租金,如逾期至第三个月的(不到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则偿付违约金为六个月的房屋租金,依此类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3)、4)款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所剩房屋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于贰万元)。
4、乙方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乙方应在三日内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并在三日内恢复原状,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门面出租合同协议书 篇1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以上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因装修商铺需改变商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需将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