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1篇)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_____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
市政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_____》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
承包范围:?应填写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
承包方式:?应填写固定价格或按实结算
1.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天(不应写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