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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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
1、土地四至图
2、抵押合同
甲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
合同签定时间: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篇32
甲方(转让方):北海XX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南宁投资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XX大厦(包含房屋、土地及所有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下列XX大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的房屋所有权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对该地块的实际情况,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一)转让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XX大厦座落于:
2、土地及房屋所有人为:
3、随该土地及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含添置于墙壁、地板、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情况:
(二)转让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
1、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座落: ;土地使用证号为: ;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性质(用途)为: 。出让年限为: (至 年 月 日为止)年。转让的土地实际面积和四至界线,按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实测核准的面积和甲方绘制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2、房屋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性质(用途)为: 。年限为: (至 年 月 日为止)年。
3、抵押情况:
4、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房地产现状符合续条件,并可按原规划、设计、报建条件进行建设、开发。
(三)转让标的
甲方将上述房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该房地产)一并转让予乙方。对该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买受。
该房地产由甲方
甲方确保对该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该房地产没有权属、债务纠纷、无抵押、无租赁。如因该房地产产权问题导致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
第二条 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房地产转让乙方的总价为人民币: 75000000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期限及程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1、 双方到土地、房产部门、银行核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借款情况属实后,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伍佰万 元。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应及时到土地及房管部门办理土地、规划、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应在 1。5 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 2 个月。
3、甲方将本合同转让标的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等证件变更到乙方名下后, 乙方应在 三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45000000 元房地产转让款。在 三 个月内向甲方付清房地产转让款余款 元。
第四条 房产的交付:
本合同房产应于双方签订合同后
房屋交付之前该房地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等)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与乙方无关。该房地产交付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房屋交付后,所得收益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变更登记及税费
(一)转让及转让后的税费
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和变更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负责和交纳、支付。乙方不承担该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二)变更协助义务
乙方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和出具相关的、合法的和必要的手续及材料,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甲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另行转让给第三人。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违约涉及金额的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如其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
如因甲方原因或反悔,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办理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过户手续的,其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战争及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3、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民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或有证据证明一方不可能履行合同的;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