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路施工合同(精选32篇)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公路施工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经县领导小组批准村拟建四级公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达到加快公路建设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目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设计标准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标准:四级公路标准,水泥C25标准
4、合同内容:
(1)路基工程:起点全长公里的路基整修、碾压。
(2)石灰稳定土:
10%灰剂量,宽米,面积m2; 12%灰剂量,宽米,面积m2; 总计 m2; (3)路面:水泥路面 km,厚14±1cm,面积 m2; 二、工程投资
1、水泥路面价格元/ m2;
2、投资:税金)。
3、资金拨付:工程款由乙方全部垫资,工程验收合格,省县资金到位后,立即支付工程款。
4、工期:
预计 年 月 日正式进场,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由于雨天等自然灾害,工期往后顺延。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土源
2、负责提供必要的水、电
3、负责提供必要的地质、地埋管线等技术资料。
乙方:
1、负责勘测、图纸、工程原始记录等
2、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按高标准顺利完成。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市政公路施工合同 篇27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行政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以工程实际验收为准。
二、 工程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0个太阳日。
三、 工程价额:按4米宽,每公里46.6万元的中标价为工程结算价(不再另计其他各项费用,也不再追加任何工程造价),若条件允许的路,可做4.5米宽硬化,其工程造价按4米宽的基价按4.5米宽作追加工程造价。
四、 承包方式:属全承包,包括工程后续的税率、骏工资料等等。
五、 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 乙方必须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由上级领导及主管单位和村两委组织验收,该工程施工方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应遵守建筑法规和各项政策、工程质量保险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x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工程严格按照义乌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设计的 村级公路硬化设计标准进行施工作业。部分未设计到的要因地制宜,甲乙协商解决,进行施工。硬化路面原则要求宽4米(路基不足4米时修足4米,转盘适当放宽,工程价款不变),厚度20厘米,每5米一条收缩缝,在合适位置建错车道,路面应采取横向拉直,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摩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平顺无积水;应群众要求路面不做路沿,路面一次性成型,路边不能凹凸。
3、 工程档案资料和试验资料送村委会一份备查。
六、 违约责任与处罚
1、 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因延误的工期、每天按30000元偿付。
2、 合同工期,延迟的时间,每天按3000元偿付。
3、 按时完成工期,不惩不奖。
4、 提前完成工期,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七、 付款方式
1、 自筹资金:可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期拔付。
2、 邀标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扣除违约金后,全额返还。
3、 上级资金:经验收合格后,待上级拔款到位后,只能拔付工程款的97%,暂扣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后计时,质保金在保质期满后1月付清。
八、 安全责任:在施工期间,因工程施工引起的人身安全、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经济补偿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临江政府存档一份。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公路施工合同 篇2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乙方应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乙方未按照《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