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份转让合同书(精选35篇)
12.3 若乙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各期转让价款时发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十五日内仍未能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当期转让价款,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行使救济权利;
①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该项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和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余款由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应退款项的具体数额后的七天内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②合同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款项确认本合同部分生效,同时对逾期未付的部分则失效。故乙方将拥有康达尔公司标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10%的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③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由有权部门签发的,可以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本条所列原因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已付的定金及转让价款由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自一方向对方发出旨在说明争议所在及协商解决争议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开始。如在协商开始后三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解决该争议时,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14.3 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外,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第4.2.4条、5.1至5.8条,第6.1条,第6.2条,第8.1至8.3条,第10.1至10.3条,第11.1至11.3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发生约束力。
15.2 甲、乙双方应以谨慎态度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以使本合同项下股份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
15.3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向国家、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机构和其它主管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转让的报批手续。
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15.5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应寄至对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写明的注册地点。经对方同意,也可以用传真发至对方在本合同首页中写明的传真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义务履行的延误,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6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的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尽管如此,除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5.7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者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外,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的全部合同和合意,并取代甲、乙双方先前达成的任何合同、合意、谅解、明显或默契示的同意、承诺以及其他约束性安排。
15.8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副本肆份,分别报送审批部门和机构。
深圳股份转让合同书 篇8
出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相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a.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XX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143条规定的除外。
d.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份,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转让其股份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份。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份。风险提示:
建议在股份转让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进一步明确出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如果双方缺少股份转让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与股份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转让股权的分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受让方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 %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份。
2、乙方愿意以 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 %的全部股份。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份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要缴的税如下:股权(份)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份)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份)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份)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股权(份)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份)变更手续。
4、股东出让股权(份),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4、甲方转让股份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二、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份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份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份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份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三、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