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书(中介版)(通用34篇)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咀、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书(中介版) 篇13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苏州房屋租赁合同书(中介版)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宣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坐落于贵阳市 区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购房人: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其他 。
(二)甲、乙双方应按照《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年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 元);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签约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金及押金。乙方需提前 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炱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水、电等隐蔽设施维修费(13) 费用。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及贵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l、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 用由甲方承担。若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若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该房屋中的部分小家电或者易损耗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者需要更换,乙方自 行处理。
(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相关物品存放在该房屋中,甲方为乙方保存该相关物品 日。若保存该物品到期后,乙方承诺自动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若因乙方承租该房屋后,有自行装修情况,合同到期时。乙方需撤除装修及装饰,恢复房屋原状或征得甲方同意,保留该房装修,自行放弃该房屋装修相关权利。 第七条 转租
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 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