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转让合同书(通用31篇)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深圳房产转让合同书 篇2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产坐落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月亮湾后余墩社区3号楼1单元101室.第二条
1、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房屋的建筑面积__平方米,车库面积___平方米。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
第五条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方保证对该房的居住权真实有校,乙方取得后保证手续及时过户。
第七条双方责任
1.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2.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八条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产转让合同书 篇27
出让方:如房屋有共有人的填写全部共有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房地产的政策、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维护房产转让双方的合法权利,履行双方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信守。
一、甲方因工作调动原因,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路 号 的房产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转让房产的性质为私有住宅,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甲方拥有的房产来源 (自建、购买、受赠及其它),修建于 年 月,房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之中。
四、甲方拥有的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之中。
五、乙方对甲方的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以有偿方式受让该房产。
六、双方协商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于 支付。
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缴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
八、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之中,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同时出具公证授权书,授权乙方指定人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全权代表甲方办理相应手续,如过户时受托人持公证文书仍不能代为办理的,则甲方有义务亲自配合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应以总房价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办理完毕。
九、房屋交付:本协议签订生效,并乙方支付房款后,甲方即交付转让房产,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备查,考虑到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乙方在房屋交付后、手续过户前,使用该房屋过程中,所需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项,甲方需给予必要配合。
十、自房产交付后,风险随之转移,使用成本及相应债权债务均转由乙方承担,但之前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十一、房产交付后,过户办理前,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房产被采取司法措施或出现一房向多方转让等情形,造成乙方无法实现该房屋产权的,则甲方应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损失。乙方如若已投入装修,则装修部分委托作价并给予赔偿。
十二、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增订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房产转让合同书 篇2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甲方安置房属________________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房产,房号为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_室,主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2、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