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书(通用14篇)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送养人、收养人各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的处理: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如有牵涉到双方利益的重大意外事件的出现,双方须在相互信任、彼此尊重、平等友好、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面临的相关事务。
甲方(夫妇签字并按指印):_____
乙方(夫妇签字并按指印):_____
证明人(签字并按指印):_____
签定地址: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养协议书 篇7
甲方(收养人):_____(姓名、住址:_____)
乙方(送养人):_____(姓名、住址:_____)
甲乙双方就收养_____(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健康状况:_____、现住址:__________)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是_____单位的_____(职务),现年_____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_市_____区(县)_____街_____号。
第三条 收养人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_____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到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收养协议书 篇8
收养人: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籍贯:______;住址: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日______;籍贯:______;住址同上,______之妻。
送养人: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籍贯:______;住址: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日______;籍贯:______;住址同上,______之妻。
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就收养______一事,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当事人遵守: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______,性别:______,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______学生。
第二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收养人______,无子女,与送养人系同胞弟兄关系,与被收养人系亲伯侄关系,个体经营户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住房,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收养人______,无子女,与______系夫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第三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
送养人______、______,无业,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符合法律规定的送养的条件。
第四条 收养人的义务
送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其他
1、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到黄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本收养协议自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签字、并经黄石市公证机关公证及经黄石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即生效。
收养人:_____(签字、盖章)
送养人: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收养协议书 篇9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民法典》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协议书 篇10
甲方(收养人):
国籍: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送养人): 省 市 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就收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现住址:
第2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收养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类型与号码:
国籍:
宗教信仰:
工作单位:
职务:
现住址:
第3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
送养人: 省 市 福利院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送养理由:
第4条有关确认
4.1收养人的情况(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4.2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4.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到 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4.4公证: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无须办理公证手续(法律要求的需要认证的收养人材料除外);
(2)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各方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4.5送养人同意对收养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或被收养人透露。
第5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办理法定的登记手续之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收养协议书 篇11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xx单位的(职务),现年xx岁
(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x市x区(县)xx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收养协议书 篇12
甲方(收养人):____________(姓名、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