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婚礼服务合同(通用33篇)
5. 婚礼策划书或婚礼流程在合同签定后如有调换或更改,以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准。
6. 在签定本协议之后,甲方不得因故取消,包含取消婚礼,取消已预定项目或自行调换婚期,否
则定金不退。(不可抗拒自然原因除外,如地震、霍乱、军变等)
7.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制定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实用婚礼服务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登记字号:_______
兹为下列婚纱摄影(礼服租售及拍照)事宜,订定本合同,载明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应就本合同所附表格的约定事项详细记载;该表格所载双方约定事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的相关工作,应使其具备约定的品质及品质无瑕疵。
第三条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乙方免除给付义务,甲方亦免给付价金,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对甲方无利益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提出的替代方案经甲方同意的,合同以重新协议的内容继续。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迟延给付的,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第四条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摄影等工作有瑕疵的,甲方除可定7日以上的期限请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补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乙方不于前款所定期限内重新制作、修补,或其瑕疵不能修补或修补显无意义的,甲方除可径行解除合同或请求减少报酬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第五条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给付迟延的,甲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 甲方于约定的化妆、试穿、摄影等期日内,应配合乙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甲方不于上述期日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应以书面定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七条甲方应于约定的选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选择毛片,于约定的取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取回相片。甲方不于约定的期日选择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应订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选择毛片或取回照片。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选择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自该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其责任。
双方同意甲方不于第一项期限内选择毛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经保管六个月后可请求收取报酬及保管费,并销毁毛片或照片,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但因合同终止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毛片,其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应连同照片同时交付予甲方;未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毛片,乙方应予以销毁。
第十条 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依本合同完成的摄影作品及其他著作物,为其他使用或利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应确保其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衣物、工具或场所等,无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
第十二条 乙方可收受定金,其金额于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范围内,由双方约定于附表中。
第十三条 租借的礼服无灭失、毁损情形时,乙方应无息返还收受的押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计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回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民法通则、消费者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实用婚礼服务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婚礼拍摄服务,全程(一天) .服务时间20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义务: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时支付所有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婚礼,提供摄影____名和摄像____名
(2)负责全部后期制作,内容包括:摄像:精剪版5分钟和全过程
摄影:精处理30张照片
(3)交付甲方成品包括:摄像DVD光碟版两份和照片一份
(4)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三、交付时间:
自拍摄完成之日起到交付成品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四服务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____元。
服务报酬支付期限: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支付________作为定金,余款_______于拍摄当日付清。甲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可将本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双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补充内容:
五、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婚礼服务合同 篇30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人(甲方): 受托服务单位(乙方):
家庭住址: 资质等级: 国标示范单位 新郎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新娘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婚礼庆典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婚庆服务的具体情况,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礼基本情况:
第一款 新郎: 新娘:
第二款 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中午□晚上),预计参加庆典宾客数量: 桌宾客
第三款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第二条 委托服务报酬及支付期限:
第一款 服务报酬的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款 委托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 30 % 即 元(大写: )作为定金;
2、甲方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支付总金额的60%即 元(大写: )作为预付款;
3、甲方应在婚礼当天付清婚礼余款,总金额的10%即 元(大写: );
4、临时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5、其他约定:甲方于婚礼仪式举行 30 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务项目的,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30% 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举行 15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务项目的,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70% 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举行 7 日之前取消服务项目的,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10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均不得要求取消主持、摄影、摄像、化妆、督导等相关服务。甲方要求取消的,乙方不退还相关服务报酬;乙方要求取消的,须双倍退还相关服务报酬。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审核婚礼策划内容: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婚礼策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婚礼当天的流程、程序、创意等)提交甲方确认,甲方应于日内对乙方的策划进行书面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方可实施策划。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婚礼策划内容在婚礼现场不能实施,则乙方有权变更策划内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获得婚礼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之内容按时、保质提供相应服务,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服务项目,应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须当时履行完毕),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4、为保证婚礼质量,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有效配合乙方完成各约定事项与内容,并及时告知乙方与婚礼庆典相关的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