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屋续租合同书(精选3篇)
商业房屋续租合同书 篇1
出租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原租赁房屋续租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续租期限为 年 个月,具体时间为: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年日止。
二、续租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为压 付 ,每下期租金应提前 天支付。
四、续租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此次需补交人民币 元整。
五、丙方作为居间服务的提供者,在本租房续租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佣金;
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佣金。
六、本续租协议其它条款,仍按原《租赁租房续租合同》执行并保持不变。
本续租协议是原《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原《租赁租房续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续租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
起诉。
八、本续租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传真件亦有效。
十、签订本续租协议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年 月 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元整及 费用元整。备注:
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房屋续租合同书 篇2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
第1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使用,总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
2.乙方出租经营网吧的'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暂定为三年,自______年6月8日至20________________年6月7日。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即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不想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________人民币。
2.支付方式:租金需提前支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通知乙方支付接下来六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3.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租金或变更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费用支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电话和光纤接入使用费。
第五条: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甲方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确保不漏水、不进水、三通(室内给排水、供电)、门窗完好,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设备损坏、堵塞或进水,乙方应支付维修费用。乙方因使用需要,经甲方同意,可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和装修..租赁期满后装修及权属处理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6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乙方因政策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物业经营网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人签字:乙方签字人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电话:电话:
商业房屋续租合同书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房屋坐落于 丰台区怡海花园富润园3号楼2303室。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丰私字第76704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生活居住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贰人 ,最多不超过 贰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其提供相关手续。对超过约定人数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前提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入住,否则视为违约。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乙方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甲方有义务协助其提供相关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其提供相关手续。
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为非居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年01 月01日至 20x 年12 月 31 日。因本合同为双方续签合同,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视为房屋交付完成,房屋内物品清单以本合同之前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所附物品清单为准。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三十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6000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陆千整(¥:6000元 )。
支付方式: 20x年12月25日前支付¥6000元。在约定的付款期内,承租方应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将相关款项转入甲方银行账号。
甲方账号信息: 户名:董保钧
银行卡号:62220x20x12728990 (工商银行) (二)押金:人民币陆千元整 (¥: 6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物业和供暖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6)车位费(7)卫生费(8)上网费(9)乙方其他个人消费。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
2、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迟延交付房屋达1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形式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25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