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包经营合同汇总(通用31篇)
2.甲方将所涉区域提供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包合作期内应合法正当经营,不可随意更改的经营范围。
3.承包期间乙方经营时间应按甲方开放时间统一管理。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店面,乙方应如期交还。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续约权,但应在此期限内提前1个月双方订立协议为准。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每月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
2.承包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质押金元,以后每月5日前按时支付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在承包期间,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纳。
承包期间内甲方为乙方提供该房屋的水电、物业等相关基础设施服务,所涉费用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甲方提供之设施,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乙方的抵押额元。
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自身经营所需之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承包期间内的承包合作租金元/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店面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店设施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店面和设备。
3.本承包合同结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店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店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店面结构。
损坏承包的设备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利用所承包的店面进行非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店面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完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店面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店面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承包结束后,乙方遗失或损毁的设备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承包经营合同汇总 篇1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属的 餐饮经营项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及承包的项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经营的场所是位于 主楼区的餐饮部,具体承包项目是后厨、餐厅(含宴会包房),建筑面积 M2,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2. 甲方发包应提供的条件
2.1 保证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路三通;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气(冷、暖气)、用电、用水,乙方按市场价格付水、电、气费用;
2.3 保证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财产不被第三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2.4 负责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特种行业、环保、卫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和证件手续及承担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费用的交纳。承包经营项目所发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2.6 乙方经甲方授权以发包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但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均需报经甲方签字同意。
3. 乙方承包应具备的条件
3.1负责承包经营项目按国家旅游局三星级饭店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装修中应考虑消防安全,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
3.2 聘请职业经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管理规则;
3.4 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 万元,流动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额的确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费的平均额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为支付日。
6. 承包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7. 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承包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承包期满时或合同解除时,收回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保护乙方的承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3 甲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应负责周边的治安环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属人员及其他人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应协调解决。
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9.2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9.3 乙方有权收取承包经营收益;
9.4 如因国家建设征用所承包的场所或国家政策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行规申请补偿;
9.5 在不变更本合同承包条件及承包内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转包、转让,但转让、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9.6 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承包需要可对承包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设的他物归甲方所有;
9.7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经营的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给予赔偿。乙方经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费一个季度并不能及时补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力交付承包金,甲方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承包金适当减免。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进行折旧,甲方视折旧余值及完好情况适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