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精选27篇)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为。
3、结算:
(1)结算周期为。
(2)首次结算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3)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4)付款时间:结算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
(5)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______。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子邮箱:。手机:。传真:。乙方联系人:。电子邮箱。手机:。传真:。
第七条、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_______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_______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客户信息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
第三方,亦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____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____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或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务合作 篇19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年x月x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