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0篇)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三、本合同内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时间: 年 月 日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期。
本工程按图纸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2合同价款(大写):肆万陆仟元整¥: 元
第五条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甲方义务
1、甲方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入
第六条乙方义务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妥善安全措施,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柒条材料和设备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产品质量必须合格。
第八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本项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均应由乙方完成,不得分包。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社区入户大厅及室外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市白杨二期
三、承包范围:
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四、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五、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六、合同订立地点: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八、工程质量:
1. 乙方采购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乙方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负责。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签证确认,增加的费用,据实计价。
九、工程计量与计价
1、计价方式:按投标时,乙方“报价表”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审核单价及总价结算工程价款;
2、“报价表”中未包含的甲方需增加工程,按甲方《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计量计价结算,《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中没有的项目参照市场价,双方现场议价,减少的工程量按“报价表”中扣减;
3、清单中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转运费、税金、各类行政收费及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十、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合同暂定价: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最终价款以甲乙双方确认通过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部分工程款80%,通过审计决算出据报告后十天内付清工程尾款。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退还,付款前应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十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指定施工用水、电接入点,费用乙方承担。
2、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对乙方完骏工移交部分及时进行接管。
3、甲方负责协调现场其他单位相关设备及与施工场地有关联的'一切事宜。
十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承包范围内维修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维修效果,根据现场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确认。
2、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和完善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文明施工工作,若有赔偿,按价赔偿,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十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施工组织不力,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不顺延。
3、因施工方案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八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期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安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等。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4、因为场地住户多,本工程施工中,如果因小区业主或车辆对已完工部分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
5、质保期为一年,时间按工程验收交付甲方之日算起,如果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安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安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十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赔付按200元/天计算,违约金赔偿按合同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累计延期超过10天的,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按80%计量结算工程价款。由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质量损失,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按甲方要求维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按时支付工程款,如延期支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所欠付工程款的2倍银行贷款利息每天支付给乙方。
十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节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合同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方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