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买卖合同(通用15篇)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O一X年月日
砂石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简称供方)
买受人:(简称需方)
一、为了更好的保障供应,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供方为需方承建的工程,就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及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标的物(套筒)单价
三、交(提)货点及运输
3.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按工程进度向供方报要货计划,普通直螺纹套筒提前 天,正反丝变径套筒提前 天。以书面计划记载为准。供方将产品按时发至双方所约定的工程施工现场;
3.2由供方负责运输,运费包含在单价中;
四、产品质量标注及验收: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相关材质证明材料,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及行业标准。
五、供方提供机床、配件具体如下:
根据需方工程施工需要,提供钢筋直螺纹套筒及滚丝机床、操作扳手、力矩扳手,并根据工地实际用量供方有权调整机床数量,所用设备、配件工具需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工具、配件以旧换新,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交还供方,如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需方要按供方厂价赔偿(附件:配件价格表)
六、货物验收及付款方式:
1、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由需方指派负责人员在送货单对账单上签字,作为供需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付款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每个月结算一次,付款额为每次结算额的
%,余款在结构封顶后日内支付。
3、需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供方,供方同时向需方提供材料发票。
七、技术服务
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设备维修与保养),需方免费提供食宿。
八、违约责任:
1、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因需方保管不当,造成套筒锈蚀、油垢、粘有水泥供方不予退货,且套筒退货数量不得超过订货量的3%,变径套筒需方要严格报准数量,供方不予退货。
2、需方如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内起,向供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2%。
3、供方所需货物不符合行业标准JGJ107—20_的检测要求,对不合格部分供方予以调换或退货(经供需双方认定属实后方可办理)。
4、供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对需方直接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需方工地使用的螺纹钢不符合GB1499及GB13014的规定,供方有权拒绝加工并不负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需方工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操作,否则,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需方负担。
8、加工的螺纹由需方负责用无齿锯平端面,严禁用冲切及气割平端面,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
9、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双方认可的违约金。
九、未经需方同意,供方因本合同对需方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十、合同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进行补正。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全部货款后自然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6份,供方3份,需方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买卖合同 篇5
甲方(需方):青海正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宛付贵乙方(供方):黄圣关大队一组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砂:中砂;石子:0.5~4.0cm);
二、甲方在需要时间:甲方在急需时间为预约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预约时间内到货(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货单价:经双方协商的认定价,中砂: 元/m3;石子: 元/m3;到货地点瓦松路S301一标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协定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五、卸货验收方式: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人员收方。
验收方式在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人员开据收方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如不及进供货,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责任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经双方已定,如有不妥双方协商再行补充,本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日期:
砂石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需要的所有砂石骨料;
二、甲方在需要时间:甲方在急需时间为预约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预约时间内到货;
三、供货单价:经双方协商的认定价,中砂:元3;石子:元3;到货地点瓦松路301一标段;
四、付款方式:供需双方协定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五、卸货验收方式: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派指定人员收方。验收方式在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人员开据收方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如不及进供货,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责任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经双方已定,如有不妥双方协商再行补充,本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砂石买卖合同 篇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 西城 区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 ,/吨,总计 吨;购买石子,/吨,总计 吨;总价款为 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 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 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 元,作为材料运费。
2、 质量要求
砂子执行国家标准(JGJ52--9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JGJ53—92)。
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
4、 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月间每月的第 日至第 日。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供完。
4.2 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3 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合理损耗比例为: 。
5、 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北京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