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协议(通用32篇)
第六条 双 方 责 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委派 为代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甲方对信息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1.2 甲方按本协议时间要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若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认为不符合要求应于收到之日 3 日内以书面回复,并提出具体要求,否则视为提供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
6.1.3 在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意见表达均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改。
6.1.4 每个阶段完成甲方支付完成阶段的设计费。每延误一天,应按当期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违约金。
6.1.5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5.2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并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6.1.6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6.1.7 甲方和施工方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需与乙方协商,才可施工。
6.1.8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既往的业绩进行本项目市场宣传,但必须注明乙方设计公司。
6.1.9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成果,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出现6.2.2条款规定之情形及因为设计单位原因无法继续完成设计任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已经完成的所有设计成果和文件版权归甲方位所有,甲方对此有权自由支配。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乙方对信息正确性和时限负责,提交设计人员组成名单。
6.2.2 乙方须正确领会甲方意图和要求,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深度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方案设计不能体现甲方意图或经过 3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甲方除有权不再支付费用外,设计单位还应退还发包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相应文件资料;同时发包单位有权追究因设计单位原因延误设计进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2.3 协议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4 乙方的设计图纸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该部分设计费。
6.2.5 乙方进行室内设计时,应接受建筑设计公司的技术指导,设计文件必须得到甲方和建筑设计公司的共同认可。
6.2.6 乙方应从专业的角度在设计前,在不影响整体效果及安全的前提下,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分析,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在甲方指定的造价范围内,并与甲方一道研讨决定,甲方可按造价节省额的10%奖励乙方;如超过甲方的控制造价10%以上,则乙方无条件修改设计,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2.7 乙方应对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综合评估,在总体不影响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注意提高装修档次,增加视觉效果。
6.2.8 乙方应确保施工图质量,图纸深度要到位。确保充分体现甲方的意图。同时不允许因设计原因导致浪费或返工,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累计占土建工程总造价5‰以上,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2.9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2.10 乙方的安装专业设计,应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合理运用新材料,努力降低造价,不得发生超过同类物业行态的造价情况,如有发生将以双倍超过费用支付违约金。
6.2.11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出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下道工序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12乙方应做好服务工作,保证及时与甲方沟通和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发现不合理或遗漏的设计时应及时无偿修改或补充设计。
6.3 乙方设计的基本质量标准:
6.3.1 设计合理,满足功能要求;运行安全可靠,技术经济指标适度。
6.3.2 计算完整精确;设计标准恰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选型、采购、施工、维修和管理。
6.3.3 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设计意图,设计文件齐全,图面完整(包括盖章、会签等)。
第七条 其 他
7.1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和建筑经济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甲方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制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如甲方委托乙方本协议以外的内容,费用另行商谈。
7.3 施工预算按安徽05清单报价,由于清单内人工费较低,需按安徽信息价“市场价”调整。
第八条 附 件
8.1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付清款后自动失效。
8.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之附件和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乙方: 日 日
私人住宅室内装修协议 篇5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台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 县(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