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服务合同(通用32篇)
私人律师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 话:
乙 方: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 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日 期: 日 期:
私人律师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及其旗下网站进行品牌展示合作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乙方在中顾法律网上为甲方自身业务和其他内容做特定的宣传展示,展示的内容包括甲方的姓名(名称)、简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甲方作为乙方的会员,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不断优化自身网站,加大技术研发,加强内容建设,提高网站品牌度,保证甲方获得更多宣传的机会; (2)乙方为保证客户既得利益,作为互联网企业,将对网站进行适当改版,并在乙方网站以新闻的形式予以公告。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律师推广服务,甲方分享中顾法律网诚信律法通会员体系成果; (2)甲方免费参加中顾法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栏目,免费使用中顾法律网提供的律师个人网站,个人博客。 (3)甲方对其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其拥有国家规定的律师执业资格; (4)甲方自觉遵守在线咨询栏目的要求,按时按质解答公众咨询,为推广效果做基础性铺垫。
四、服务项目
备注: 甲方应在之前将本协议服务费全款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六、合同生效
甲方收到合同文本后,应在付款期限内签字后连同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乙方在收到汇款凭证后两个小时内开通所有服务项目;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的,视为自动解除本合同;
七、补充条款
(1)如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之义务不能完全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20%;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北京搜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身份证号: 联系人:
执业证号: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华阳路67-1号高新商务港东座2层 执业机构: 邮 编:250100 联系电话: 传 真:
私人律师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办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______
2、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一、交通费、行政收费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及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二、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___元,该费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项下的通讯费、传真费、及文件邮寄费用。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___的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五、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十七、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师: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私人律师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上级主管: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上级主管: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促进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_______________律师网(甲方)推荐律师,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