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精装修别墅交易合同(精选35篇)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 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合同解释顺序
1.合同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精装修别墅交易合同 篇3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