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五金店)(精选34篇)
附件1:________
附件2: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五金店) 篇7
甲方: 上海××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李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20xx年6月27日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商业广场商铺签订编号为商铺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因甲方急需使用该处商铺,向乙方提出收回该商铺,另行为安排乙方在该广场一层其他面积不小于原面积的铺位,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达成以下变更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第1.1条约定的“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广场(下称“商业中心”)一层75号商位、套内建筑面积为118平方米的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变更为“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区路弄广场(下称“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建筑面积合计为208.8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23.5平方米)的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见本协议附件一产权证附图中的红色区域所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因甲方对上述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目前暂不能交付给乙方使用,需到20xx年年底前才能交付乙方,故双方同意:
甲方将位于广场商业中心一层052B号、套内建筑面积为80.1平方米的商铺(D号位置)(见本协议附件二产权证附图中的红色区域所示)作为临时过渡商铺,安排给乙方使用至甲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变更后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为止。
第三条 双方确定:甲方在20xx年2月28日前将上述广场商业中心一层052B号(D号位置)的临时过渡商铺交付给乙方;乙方在受到该临时过渡商铺后日内将原合同中的'75号商位交还甲方。临时过渡商铺的租金标准按本协议附件三《关于租金、综合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的附件》的约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最迟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若甲方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逾期一个月不交付,视为甲方单方面无理由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 双方确定:甲方将变更后的租赁标的物即广场商业中心一层113号、114号、121号和122号商铺交付给乙方后,乙方的租金支付标准按本
协议附件四《关于租金、综合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的附件》约定的标准(含两个月免租期)执行;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延长至20xx年12月30日;乙方租金支付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执行。
甲方同意:租赁期内,乙方使用该物业期间,若因该物业的位置、环境等因素致乙方经营效益不佳,难以维持经营时,甲方须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将该物业按乙方决定的租金标准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且甲方须按转租收取的租金与按双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的租金之间的差额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六条 双方确认: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原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本协议约定的变更条款和特别约定外,原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须严格执行。
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份,内容相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五金店) 篇8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物业费自理。租金贰年内不递增,第三年租金按10%递增。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______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第十条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务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