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协议书(通用33篇)
6.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交清甲方的各类文件及财物;
7.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名誉和利益;
8.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乙方违纪的处理: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甲方可根据有关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直至解除本合同。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极其恶劣或为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变更情形出现时,本合同相应内容随之变更。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物,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出现法定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当办理如下各项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如违反规定,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将所有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财物以及其它由甲方委托其照管的材料和设备交还甲方。
2.清退所有属于甲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数据、重要文档及含有保密信息的工作日志、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
3.结清对甲方的所有欠款(如有)。
4.其他需要交接的工作。
(八)乙方了解并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
否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的10日后,将乙方的档案转移至乙方在员工登记表上记载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九)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并办妥离职手续后支付。
如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及时与甲方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有权暂停办理档案关系的转移手续,并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条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
但期满时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情形之一存在时,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二)法律规定的其它终止情形出现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保证与其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乙方确认其入职甲方之时,乙方与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须根据甲方规定及时提交所有办理用工手续所需的证明文件。
因乙方不能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缴纳、转移接续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导致甲方未能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五)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十三条保密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商业、技术秘密。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本合同所说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二)如甲方要求,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随时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销售和其它业务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笔记、复印件、资料、电子存储数据和文件、图纸和证书。
(三)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二)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书》。
乙方违反协议中关于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向甲方指定人员办理工作移交。
乙方必须履行与甲方的工作交接手续并交还甲方的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经济补偿。
如乙方拒不办理工作移交和财物交接,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离职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做相应扣除。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