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业务服务协议书(精选31篇)
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5.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 】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市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5.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6.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涂改无效)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当业务免费体验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若甲方未明确将继续使用甲方应用【 】业务,且未按【 】业务相应的资费套餐正式订购【 】业务及支付【 】业务使用费,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3. 【 】业务免费体验期满之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业务正式合作协议。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5.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